加入收藏   在线问答
安庆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安庆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咨询详情

银行结算的基本原则你知道多少

录入:安庆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5/11/19
摘要: 银行结算业务即转账结算业务,简称结算,也叫支付结算,是以信用收付代替现金收付的业务。那么你对银行结算的基本原则了解多少呢,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着多种交易形式,相应地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商业信用。收付双方在经济往来过程中,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资信情况自行协商约期付款。一旦交易双方达成了协议,那么交易的一方就应当根据事先的约定行事,及时提供货物或劳务,而另一方则应按约定的时间、方式支付款项。

2、银行不垫款。

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提供结算服务,起中介作用,负责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转到收款单位账户,不给任何单位垫支款项。因为银行给其他单位垫支款项,事实上已不属于结算范围,面属于信贷范畴,会扩大信贷规模和货币投放。因此《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不垫款。付款单位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能用自己的存款余额支付其他单位款项,收款单位也只能在款项已经银行办妥收款手续,进入本单位账户后才能支配使用。

3、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银行作为结算的中介机构,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必须保护客户资金的所有权和自主支配权不受侵犯。各单位在银行的存款,受法律保护;客户委托银行把钱转给谁,银行就把钱进谁的账。银行维护开户单位存款的自主支配权,谁的钱就由谁来自主支配使用。除国家法律规定以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查询、扣款,不得停止各单位存款的正常支付。

上一篇: 填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下一篇: 安庆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初级会计审核需要哪些材料?

课程分类

在线客服

 方式一:电话咨询(8:00-21:00)

155-5710-6220

 方式二:在线报名 在线咨询

网上报名     在线咨询

 方式三:留言咨询(专业老师回复)

  • * 姓名:
  • * 电话:
  •  Q Q:
  •  内容:

学校动态

在线问答

学校首页 | 学校简介 | 开设课程 | 学校动态 | 学校师资 | 学校相册 | 在线问答 | 网上报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5 © 安庆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vied 豫ICP备12023013号 技术支持:91搜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