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平行登记,一方面可以满足经营管理者对总括资料及详细核算资料的相互关系,另一方面可以检查账务记录的正确性。可见,平行登记是企业内部牵制制度在会计核算上的具体运用。
平行登记的相关内容:
1、同时登记又称双重登记。指对同一笔经济业务,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如月度内),既要记入有关的总分类账户,又要记入其所属的有关明细分类账户,不能漏记或重记。
2、方向相同指对同一笔经济业务,在登记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时,其各自的记账方向必须一致。即总分类账户登记的借方,明细分类账户也应登记在借方;总分类账户登记在贷方,明细分类账户也应登记在贷方。
3、金额相等指将一笔经济业务记入几个明细分类账户时,则记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应与记入几个明细分类账户的金额之和相等。
4、依据相同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是对同一笔业务不同程度的反映,虽然登账的依据可以是记账凭证、汇总记账凭证,或是科目记账汇总表,但它们所依据的原始凭证应该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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